“浙江省青田县侨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县湖口村假借旧村改造的名义,非法侵占村民的农田、宅基地、林地和滩涂,偷梁换柱搞商品房开发。侨发公司违法填埋瓯江滩涂用于开发,这些滩涂是防洪线以内的红线控制区,如果开发将严重威胁下游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湖口村几位村民实名向中国商报记者反映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存在违法圈地、非法拆迁、少批多占、非法售房等多项违规违法行为。
村民上述反映是否属实?中国商报记者日前赶赴当地进行了一番实地调查采访。
紧邻国道圈占江边搞开发
瓯江是浙江第二大河流,沿江南北两岸金温铁路、330国道贯穿而过。浙江省青田县位于瓯江中下游,整个县城沿瓯江两岸延伸开来。
青田县是著名侨乡,青田人侨居国外已有300多年历史,当地人介绍说,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亲属在国外发展。
整个县城并不大,驱车行驶在瓯江西侧的330国道上一路向北,10多分钟便抵达瓯南街道湖口村境内。2012年11月14日,中国商报记者在现场发现,紧邻330国道东侧,在瓯江边,搭建有4个巨大的吊塔,工地上有一些工人正忙碌着。
紧邻330国道东侧的护栏垒砌了约3米高的围墙,围墙上粉刷着“秀水名都”的字样和楼盘项目示意图。
“这个项目就叫 ‘秀水名都’,是青田县侨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在村民周友廷家门口,一抬眼便可以看到忙碌的吊塔和围墙,还有330国道上来来往往呼啸而过的车辆。
即便有儿女在国外发展,62岁的周友廷依然不舍乡情,家里生活很简朴。紧邻其房屋北侧,原本种有蔬菜和毛竹,还有杨梅和板栗,“今年5月10日,被村长包秀强带领30多人强行毁掉了,根本没有跟我们协商,至今任何补偿也没有。这块地侨发公司要拿去搞开发。”如今现场已被挖成一个大坑,惟有寥寥几处零星的蔬菜,四周已垒砌了围墙,东侧的大铁门上赫然写着“侨发建筑”四个显眼的大字。
在现场,记者注意到,“秀水名都”项目工地围墙紧邻330国道东侧护栏不足半米,其规划的楼盘项目也紧邻国道,与围墙只有一墙之隔。而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在国道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国道边沟外缘的间距不得少于20米。
指着工地上的4个吊塔,村民周友廷反映说,今年7月份左右,侨发公司开始填瓯江,名义上说建防洪堤,其实是搞商品房开发,圈地面积大概有90多亩。“1993年发洪水的时候,水都快淹到我家里来了。现在他们在江里搞开发盖房子,我们担心安全问题。”
我国《防洪法》第22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填江搞开发,青田县水利局如何看?对此,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该局并未给予正面答复。
就“秀水名都”项目用地情况,记者采访了青田县土地局土地利用科范姓负责人,他向中国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该资料显示为“湖口旧村改造(一期)区块平面界址图”。
根据该平面界址图,A地块出让面积为4.1971公顷,B地块出让面积为0.8755公顷(分别为62.9565亩、13.1325亩——记者注)。其中,A地块所处位置就是村民所指的施工现场4个吊塔工作之处,B地块就是周友廷家北侧被强行圈占的地方。
而当地村民怀疑“秀水名都”项目占地不止上述亩数。
侨发公司填江搞开发,是否已获批?青田县土地局土地利用科范姓负责人表示,“省里面已经批过。”但是,该负责人并未向记者展示相关批文。
当地一位关注“秀水名都”项目的人士对记者说,“一定要吸取武汉外滩花园的教训!”耗资1.6亿元建造的“外滩花园”因其修建于长江防洪堤内,有碍长江行洪,违反了国家有关防洪法规,2002年被依法拆除。
旧村改造项目变成了商品房开发
“侨发公司的老板叫陈大伟,也是我们湖口村的人。”当地多位村民说。中国商报记者在青田县工商局查阅的资料显示,侨发公司成立日期为2005年,法人代表为陈大伟,现住地址显示为湖口村。
几位村民反映说,2006年,侨发公司串通村两委主要人员,勾结当地政府有关官员,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在该村政府征用返回地上建设了4栋6层半的违章建筑,共计144套房屋。村民多次举报此事均未果。
“房屋建成后,侨发公司向村两委讨要相关建造费,村两委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私下把144套房子以每套18万元的低价卖给侨发公司抵账。”村民反映说,这些房子即便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在当地当时每套也能够卖到50多万元。
村民进一步反映,侨发公司获得这些房子之后,马上开展旧村拆建工作,直接拿这些房子赔偿给有房子被拆的村民,从而套取村民的改建指标。实际上,就是把旧村改造项目变成了商品房开发。
在湖口村,中国商报记者试图联系湖口村村长包秀强核实相关情况,一位自称是村支部委员的村民拨通村长电话后转达了记者的来意,之后该村民表示,村长不在家。记者表示想要村长手机号码时,该村民表示不知道村长的手机号码。
侨发公司开发的“秀水名都”项目,究竟是旧村改造项目还是商品房开发项目?
在青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2012年2月10日的一份会议纪要,其全称为“青田县湖口村旧村改造(一期)A、B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主送单位”为:青田侨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田县土地局土地利用科范姓负责人表示,侨发公司“秀水名都”项目是旧村改造项目,大部分是安置房。
然而,记者在侨发公司“秀水名都”售楼处却看到了另外一番景象:不少人前来询问购买商品房。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本项目绝大部分是商品房项目,有7栋叠排别墅、11栋高层住宅。
在侨发公司办公楼门口,悬挂有一块名为“青田县湖口村旧村改造指挥部”的牌子。该办公楼一楼大厅前台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这里是侨发公司办公地,侨发公司的负责人是陈大伟,他也是旧村改造指挥部的负责人。
大肆卖房涉嫌非法集资
目前,侨发公司“秀水名都”项目仅仅处于地基整理阶段,然而其售楼处大肆公开卖房。记者在售楼处看到,已经有一些人缴纳了“首付款”。
在售楼处的一面墙上,中国商报记者看到了侨发公司发出的一份通知,其全称为《关于调整秀水名都商品房销售优惠率的通知》。该通知显示,从2012年9月15日起,秀水名都商品房的销售优惠率调整为:分期付款的,住宅按房款的6%优惠;按揭付款的,住宅按房款的5%优惠。一次性付清的,按原优惠率不变,即住宅按房款的10%优惠。
据了解,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那么,“秀水名都”项目是否具备上述“五证”?在青田县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负责审批的吴姓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说,侨发公司“秀水名都”目前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青田县土地局审批中心殷姓负责人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宗土地如果出让了,在审批中心就会有登记信息,这种登记是以申请登记,登记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前提。
当记者提出要查看侨发公司“秀水名都”的登记情况时,该殷姓负责人说,审批中心经查询没有侨发公司的名字。那么,没有侨发公司的名字是否意味着其“秀水名都”未取得土地证?前述殷姓负责人默然。
著名房产打假人士孙安民分析说,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商品房“五证”齐全之后才能面向社会公开销售,这样做也是为了切实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不可否认,“秀水名都”是一个“五证不全”的项目。然而,即便如此,其依然公开售房大肆收取相关款项。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开发商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就排号缴纳认筹款、卖认购卡等, 孙安民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变相预售商品房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地坊间有观点认为,“秀水名都”存在诸多问题,却能够堂而皇之地大肆售卖,是因为有某种“潜规则”在背后支持。为了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中国商报记者联系上了侨发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大伟,其向记者表示,“你去找县里面吧。”
11月15日,在青田县一家宾馆,记者偶遇青田县县委书记徐光文,并欲就“秀水名都”项目采访徐书记,他表示让记者联系青田县政府新闻办主任瞿瑜华。随后,记者就调查采访了解到的情况向瞿主任进行了详细介绍,其表示会向领导如实汇报。截止到记者发稿时为止,青田县官方尚无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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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代金报》报道,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对“浙江实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周海荣、林丽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抽逃出资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该案涉案金额逾9.5亿元,涉案集资户达600余户,在当地引起了广泛关注。
2002年9月至2009年12月,周海荣、林丽琴以开发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向社会公众集资。在高额利息的引诱下,600余名集资户先后把85117.99万元资金打入了公司或周海荣等人的个人账户,周海荣、林丽琴同时还以个人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10357万元,共计非法吸收资金逾9.5亿元。2009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难以偿还的利息越滚越大,财务亏空也越来越大,资金链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