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识字不多的华侨后代,与人谈妥将其一套位于龙东小区的房子,以4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不料在办完过户手续之后,他才猛然发现,自己只收到40万元,现在连真正的买受人是谁都不清楚。为此,他找到了我要求提供法律帮助。”日前,记者从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潘足飞律师口中获悉此事。经过多方调查后,潘律师表示,他怀疑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案。
在潘律师的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这起事件的当事人,卖家留某。从他口中,记者方知他的生世颇为不同,并且听到了如下一段过去:1965年出生的他,是一名台湾弃婴,当年在台湾孤儿院,被一对青田华侨夫妇收养。成长过程中,他从养父母那儿学会了半生半熟的青田话,普通话更是一句也听不懂,由于长期生活在国外,缺少中文教育,所以他除了能写自己的名字外,并不识汉字。
今年3月,他的养母陈碎丹病危,留某赶回青田不久,陈碎丹便去世。后留某继承了养母名下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就是位于龙东小区的房子。“今年9月份,我曾经在比利时打工时的餐馆老板找到了我,老板名叫王伟。他知道我做生意缺少资金,便劝我把手里的房子卖一套给他。” 留某表示,自己因为不识字,所以并不确定他的名字是否就是“王伟”,只是读音如此。
后来,留某经不住王伟的多番游说,最终答应把这套位于龙东小区3幢7楼,面积为136平米的房子,口头约定以40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随后,王伟向留某支付了10万元现金作为定金。
11月6日,留某和王伟一同前往县房管处办理过户手续。“我因为不识字,所有的手续基本都是王伟在操作,他叫我签字就签字,按手印就按手印。”留某只道自己当时都是一味地答应,也一直认为王伟就是买房人。
记者在律师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上看到,乙方(买方)的名字并不是王伟,而是王某某,而且议定的房产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并不是400万元。对于契约上只写了100万元,留某表示自己不识字,所以也不知情。
而事实上,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后,留某至今连这100万元都没到手。“手续办完后的当天,王伟带我去银行,往我的账户里汇了30万,所以我至今只拿到了40万。”留某说,对于余下的360万,他后来曾追问王伟。对方先是推托,后又表示,房子不是卖给他,跟他没有关系。
“到那个时候,我才觉得事情不对劲,怀疑自己被骗了。可是如今,过户手续都是齐全合法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找到了律师。”留某说,他除了在房管处里签了几个名,现在手里连什么证据都没有。
对此,潘律师认为,从留某的陈述和相关的证据看,不排除是留某的前老板王伟利用留某不识字,劝说留某将房子卖给他,而实际是为了侵吞上述房款,有可能构成犯罪。从双方的协议内容看,龙东小区3幢7楼的房子,约定成交价格100万元。这很可能是王伟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协议中约定的价格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该协议依法应当撤销。
目前,潘律师已接受当事人委托,并代理向县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11月30日,县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了王某某龙东小区3幢7楼的房子,在执行裁定期间,该房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等过户手续。